京華時化療飲食注意報記者張劍
  重慶市墊江縣建築商徐世濤,拖欠貨款預防癌症食品被債主告到法院。他說,今年除夕前一天,墊江法院三名工作人員認為他拒不履行判決,上門將他帶至法院並毆打,導致他腰椎及三根肋骨骨折。事發後,墊江縣紀委、政法委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這起事件。被指打人的三名法院人員均已被停職。2月20日,墊江法院院長承認了該院的相關人員打人,表示對這起事件“不狡辯、不迴避、不護短”。
  □事件
  商人拖欠還款化療飲食有哪些被強制執行
  直到昨汽車借款天,徐世濤仍躺在重慶市墊江縣中醫院骨傷科的病床上。
  徐世濤是墊江縣的建築商,本縣商人張某為他提供建材。2012年到2013年6月,徐拖欠張貨款11.99萬餘元。張某訴諸墊江縣法院討債,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固態硬碟和解,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約定了徐世濤的還款期限。
  但徐世濤沒按時還錢,他的解釋是工程結算速度不理想。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叫周年華。徐向張支付了2萬元,並約定在2013年年底前再支付2萬元。但徐再次拖欠。2014年1月初,周年華致電徐世濤,要求他在春節前支付2萬元,徐答應1月29日去法院交錢。
  1月28日,徐世濤在貴陽接到了周年華來電,提醒他次日去法院交錢,徐世濤表示不會耽誤。當晚,徐返回墊江。但在睡覺前,他關閉了手機。
  徐世濤說,由於長途駕車勞累,他一直睡到次日上午10點才起床。打開手機,他就收到提示短信,周年華9點左右給他打過電話。接著,他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其間,周年華再次來電。他掛斷朋友電話後,聽見了急促的敲門聲。
  徐世濤將周年華等三人迎進門。另外兩人中,一人穿警服,一人戴眼鏡。徐世濤表示,他下午肯定把錢送到法院。周年華生氣地說:“你明明在家,卻跟我們說不在家。申請人來要錢了,你跟我們去法院一下”。
  □講述
  在法院被法官等三人毆打
  在前往法院的警車上,徐世濤接了一個電話,周年華要求徐關掉手機。面對周年華“故意欠款”的指責,徐世濤反駁:“我們當時約定了,我1月29號拿2萬給他,怎麼是故意欠錢呢。”法警插話,“你不尊重法律,等一會兒到了,你就知道了”。
  到墊江法院後,三人將徐世濤推搡著走進二樓一間辦公室。徐世濤說,剛進屋,周年華揮起一拳打到自己頭部。徐世濤說:“你怎麼打人呢?這是違法的。”三人隨即對徐世濤一頓拳打腳踢,徐世濤無法招架。混亂中,一人從背後勒住徐世濤脖子,接著他的腰部傳來一陣劇痛,他當即癱軟趴在地上。
  徐世濤事後認為,這個人應該是用膝蓋頂了他的腰部。
  徐世濤倒地後,有人猛踩他的腰部,劇痛令他動彈不得。周年華等三人接著猛踢徐世濤,徐世濤邊喊邊掙扎起身,試圖逃出辦公室,被“眼鏡”推倒在地,“法警”上前猛踢他胸部。徐世濤倒地後,三人又是一頓腳踢。
  隨後,徐世濤被拽了起來,“法警”和“眼鏡”又抽了他幾個耳光,問他:“現在你老實了吧?”
  徐世濤說,被打過程有幾分鐘,自己的手機也被收走。後來,他雙手被銬,關進了法院一層的羈押室。
  家屬趕到交錢後獲准就醫
  在羈押室,徐世濤感到腰部疼痛難忍,他認為是受了重傷。
  當天下午1點左右,徐世濤想起自己身上還有一部手機,便給妻子打電話求救。兩點多,徐世濤被帶進一間辦公室。周年華等三人先後到場後,徐世濤提出自己受傷了,需要馬上去醫院。
  但周年華等人表示,不交2萬元執行款,就不能離開法院。
  兩點半多,徐世濤的妻子把2萬元交給周年華,徐世濤獲准離開法院,前往墊江縣中醫院。
  □調查
  傷者腰椎肋骨均有骨折
  墊江縣中醫院的核磁共振檢查(MR)報告和CT檢查報告顯示,徐世濤腰1椎體壓縮性骨折,左側第5-7根肋骨前支骨折。
  主治醫生說,徐世濤的病情非常嚴重,如果再晚一點送來,下肢可能癱瘓。
  2月19日,躺在墊江縣中醫院的病床上的徐世濤問記者:“我還錢速度不快,但絕不是惡意的,法官能因為這個而打人嗎?”
  徐世濤認為,周年華等三人的行為,已經超越了法律所賦予法官的執法權限,有惡意報複的嫌疑,“法院認為我惡意不履行判決,可以拘留我,但是法官沒有打人的權力”。
  法院稱可墊付醫療費
  徐世濤被打當天下午,其家屬便向墊江法院反映了情況。
  在徐世濤住院治療過程中,墊江縣紀委、政法委工作人員先後打電話或當面向徐世濤瞭解情況。墊江法院兩名副院長到醫院看望了徐世濤,瞭解事件情況,並向他提出,別把事情公開,一切都好商量,醫療費用可以由法院墊付。
  徐世濤的家屬昨晚對記者表示,他們不會要法院的一分錢,他只要求按法律規定,追究周年華等人的刑事責任。至於賠償,他會提起民事訴訟,向周年華等人追討。
  □回應
  涉事三人均被停職
  徐世濤被打的第二天便是除夕,春節假期結束後,墊江縣紀委、政法委繼續著手調查這起事件。
  2月20日,在墊江縣法院,院長高林平向京華時報記者介紹了徐世濤所涉民事案件,案件審理、執行過程與徐世濤的表述基本一致。
  高林平說,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徐世濤名下有3萬餘元存款,其妻子也經營有店鋪。1月29日,法院已經對徐世濤做出拘留決定,但按規定,如果經過做工作,徐世濤願意還錢,可以不拘留。當天,墊江法院執行局法官周年華、書記員曾洋、法警黃鵬將徐世濤帶到墊江法院203室做工作。經過做工作,徐世濤履行了判決。當天下午,徐世濤的家人向法院反映,周年華等三人對徐世濤實施了毆打。當晚,墊江法院即作出決定,周年華等三人停職接受調查。
  對於周年華等三人是否毆打了徐世濤,高林平表示,這起事件的發生,教訓十分深刻,周年華等三人在執行過程中確實存在執法不規範的地方,該院將堅持“不狡辯、不迴避、不護短”的原則,配合調查組進行調查。希望記者和媒體“能給我們一些時間,等調查組結論出來後,會及時向社會公佈”。
  高林平還表示,徐世濤所反映的他被打時所在的203室內沒有監控錄像。
  墊江縣紀委、政法委通過該縣有關部門向記者表示,正在對這起事件進行調查。  (原標題:商人稱在法院遭法官法警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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