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範天嬌 近日,經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蚌埠市高新區管委會財政局原副局長周亮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相關退交贓款依法上繳國庫。
  ?? 經查,周亮利用職務之便,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款的支付、竣工驗收等方面,多次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共計41萬餘元。其中,在高新區一還原安置房工程建築施工招標過程中,周亮通過推薦方式,幫助個體建築商耿某掛靠公司中標。為了感謝周亮的幫助,耿某送給周亮現金22萬元。  (原標題:受賄41萬 蚌埠高新區管委會財政局原副局長獲刑十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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