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購房、購車位、購商鋪,結果全被房產“串串”盯上,並被騙了上百萬元。近日,因構成詐騙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兩罪並罰,房產“串串” 康建榮被判刑11年零10個月。
  2011年,被害人周立雨在青羊區貝森路216號“雙璽小區”購買商品房時結識了康建榮,併在其幫助下“買到了”已售出的房子。當時,周立雨對康建榮的能力非常贊賞,而康建榮實際上只是藉此行騙的房產“串串”。
  2012年9月,周立雨又通過康建榮以8萬元/個的價格“購買了”兩個車位,對此周立雨依然沒有絲毫懷疑。
  2013年1月,康建榮故技重施,隱瞞“雙璽小區”19-22號商鋪開發商只出租不出售的事實,稱其有辦法以12000元/平方米的價格拿到商鋪。隨後,康建榮偽造了其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通過先後兩次收取購房定金的名義,共騙取周立雨84萬元。
  2013年4月,周立雨還在等待辦理購買商鋪的一系列手續時,康建榮的妻子找到周立雨,告訴她康建榮可能沒有她想象的那麼有能耐,他是個騙子。周立雨立即跑到開發商處詢問,得知商鋪只租不賣,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同年7月,民警將康建榮擋獲。
  成檢宣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原標題:房產“串串”行騙被妻子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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